怀化市鹤城区水网规划编制
公告日期: 2024-09-19
******水利局的怀化市鹤城区水网规划编制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,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,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。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、编号
1、采购项目名称:怀化市鹤城区水网规划编制
2、政府采购编号:鹤财采计******
3、委托代理编号:HNFY-HH24-0014
4、采购项目预算:420000.00元
£支持预付款,预付款比例: /
5、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:其他未列明行业
6、评标方法:综合评分法
7、合同定价方式:R固定总价 □固定单价 □成本补偿 □绩效激励
8、合同履行期限:详见磋商文件
9、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:
□磋商保证金:采购项目预算的 / %;
□履约保证金:中标金额的 / %;
□预付款保证金:预付款的 / %;
□质量保证金:合同金额的 / %。
二、采购人的采购需求
序号 | 包名称 | 简要技术要求 | 数量 | 采购项目预算 (元人民币) |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(元人民币) | 节能产品 | 进口产品 |
1 | 怀化市鹤城区水网规划编制 | 详见磋商文件 | 详见磋商文件 | 420000.00元 | 420000.00元 | / | / |
说明:
1.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,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、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。
2.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,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。
三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:
1、优先采购:节能产品、环境标志产品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。
2、支持中小企业: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。
四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1、满足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;
2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专门面向:R中小企业 £小微企业 £监狱企业 £福利性单位。
强制分包: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/ %分包给中小企业。
3、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,且处于有效期内。。
4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,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5、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,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。
6、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,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,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。
7、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。
五、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、地点及方式
1、时间:2024年09月 19 日至2024年09月 26 日,每日上午08:30至12:00,下午14:30至17:00(北京时间,节假日休息))
2、地点:******有限公司(怀化市湖天南路南郡新干线7栋1813)。
3、方式:现场获取,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:
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(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)及本人二代身份证;
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(或者法人登记证书)副本复印件;
③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,格式见附件一;
④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,格式见附件二;
⑤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。
上述所有资料应装订成册(一式两份)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,获取磋商文件时未提供以上资料或提供不全将不予受理。
六、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、开启时间及地点
1、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:2024年9月 30 日15:00(北京时间)。
2、开标时间为:2024年9月 30 日15:00(北京时间)。
3、开标地点为:******有限公司(怀化市湖天南路南郡新干线7栋1813)。
七、公告期限
1、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(******)发布。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。
2、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,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;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。
八、疑问及质疑:
1、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,可以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。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
2、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,按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<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>的通知》(湘财购〔2019〕20号)规定,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。
九、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、地址和联系方法
采购人:******水利局
地 址:怀化市鹤城区行政中心综合楼12楼
联系人: 李先生
电 话: ******
采购代理机构:******有限公司
地 址:怀化市湖天南路南郡新干线 7 栋 1813
联系人:舒女士
电 话:******
附件一
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(格式)
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,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,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,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。
按照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(财库〔2020〕46号),本公司企业规模为:大型□ 中型□ 小型□ 微型□
□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,遵守《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》(湘财购[2019]27号),如违反承诺,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(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)。
公司(单位)名称(盖章)
年 月___日
机构代码: 注册登记机构:
日 期: 有 效 期:
注册资本: 地 址:
经济行业: 经济性质:
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姓名(签字): 身份证号: 手机号:
授权代表人姓名(签字): 身份证号: 手机号:
附件二
供应商资格声明
致 (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):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实施条例和 (项目名称)邀请公告的规定,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:
一、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,注册地点为 ,全称为 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,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为 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。
二、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。
三、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。
四、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,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。
五、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,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、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。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: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“较大数额罚款”标准的;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“较大数额罚款”标准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,期限届满的,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。
六、我单位具备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七、与我单位存在“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”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(如无,填写“无”):
1、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:
2、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:
3、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:
八、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监理、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。
九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:
1、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;
2、在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
3、不符合《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。
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,如有虚假,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,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注:第三条“良好的商业信誉”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,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。
供应商名称(盖单位公章):
法定代表人(单位负责人)或委托代理人: (签字或印章)
日期: 年 月 日
暂无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