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等,现将中山市连大金属制品厂年产灯饰配件600万件新建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名称:中山市连大金属制品厂年产灯饰配件600万件新建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
二、建设单位:中山市连大金属制品厂
三、公示内容:中山市连大金属制品厂年产灯饰配件600万件新建项目(一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、验收意见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。
四、公示期:2024年8月29日—2024年9月27日(公示20个工作日)
五、公示期意见反馈联系方式:林小姐******851,邮箱:******